深圳于2007年建立少儿医保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后,缴费为全年374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即200元/年,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
住院医保目前门诊就诊实行的是在绑定社康中心首诊,需要时进行逐级转诊。但是少儿不同于成年人,病情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单纯统一在绑定社康中心不利于就医。
所以参保少儿绑定就医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14周岁以下的少儿,这部分少儿门诊可以选择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也可以选择绑定一家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门诊就医;二是满14周岁以上的少儿,其机体发展已较为完善,发病率和成年人差不多,所以该部分人员和成年参保人一样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
目前少儿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太多,只有58家,对参保人就医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大病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市有905家,数量和可选性远大于少儿医保。另外目前少儿医保参保人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纳入住院医疗保险后自行转诊的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
并入住院医保后,原来已经经过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患病少儿,不需要再进行门诊大病确认,可直接享受住院医保规定的门诊大病待遇。未成年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成年后可自动转入相应的医疗保险形式,不存在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也不用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保后,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住院医保的规定,从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其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为: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 [导读]:深圳市将少儿医保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后,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住院医保的规定,从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保待遇包括增加普通门诊待遇、住院起付线降低200元、提高基金支付的封顶线等。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此外,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无法提供本市计生证明的少儿也可参加住院医保,但这部分人不能享受财政补贴,其医保费需要全部由其个人或家庭缴纳,以2010年为例,其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3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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