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参保居民受益面,近日宿州市再次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宿州居民,今后因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生育并发症含以下病种:异位妊娠、妊娠剧吐、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宫内窘迫、羊水过多(少)、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高血压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习惯性流产、产褥期感染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包含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政策调整后,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从“生育”到“生育相关并发症”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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