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7月1日起,由于《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也做了相应的调整。《社会保险法》规定,将外来从业人员及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根据新的规定,今后与上海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这是理解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很重要的一点)。
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对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话,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社保费缴费基数为2338-11688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1688元,下限为2338元。今年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的社保费缴费基数为2338-11688元,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都为2338元。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而言: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享受"过渡期"。
《社会保险法》施行后,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也相应调整,同时非城镇户籍人员参保将统一逐步由"三险"向"五险"过渡,为了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目前先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如果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放弃过渡期,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按照按城保规定执行,最低缴费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7.6元。个人最低缴费为:3896×60%×9%(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1%)=210元。单位最低缴费为:3896×60%×28.5%(养老22%+医疗6%+工伤0.5%)=6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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