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医改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从5月1日起,我市正式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纳入社保管理,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
问题
基本医保“三张网”不相衔接
据悉,我市自2001年起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人数达到77万人,较好地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我市于2007年9月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去年底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提前实现了全覆盖;新农合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目前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参合率连续3年达到100%。至此,我市已建成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张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但是,由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不同人群分别设计的,“三张网”之间不能衔接、转移,造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参保人群的“户籍化”和行政管理的“多元化”。举例来说,部分城镇居民想参加新农合,不符合制度规定;部分农民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也不符合制度规定,这就造成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差别。
破题
城乡一体化医保拟7月起实施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余国新介绍,新农合并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后,我市将打破城乡户口界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届时,参合农民将享受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可到全市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就医,而不用区分县(区)内、县(区)外;可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报销范围。如特殊诊疗等项目,将统一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相对而言,参合农民享受的医疗服务、待遇都将有所提高。
据悉,我市还将把新农合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做大蛋糕。基金合并后,参合农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现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使用。同时,我市将整合所有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信息,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系统延伸到乡镇和农村,延伸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保群众在本市内就医即时报销,实现医疗保险全市范围内的“一卡通”。
余国新表示,我市力争在7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届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将按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管理。据了解,我市已制订出《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向各县(区)、各部门等征求意见和建议。
释疑
新农合报销比例今年不变
据悉,统一后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计划设置20元、30元、120元3个筹资档次,不同的档次设定不同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档次,报销上限额度约8万元。全市群众不论城乡户籍、不论有无工作,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医疗保障需要,选择不同的医疗缴费标准,享受不同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据了解,我市还将建立门诊补偿制度,对参保人员的社区门诊费用给予一定的报销。
由于参合农民已经缴纳了今年的保险费用,有不少农民对今年报销标准、方式等产生疑虑。对此,余国新表示,到今年底,我市将保持各县(区)新农合各项待遇和业务经办流程,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方式都不变。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届时,全市将实行统一的缴费、待遇标准。
我市今年开展社区首诊试点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从加强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着手开展卫生工作。
据市卫生局局长许岸高介绍,我市将开展城市社区首诊以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制定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优先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同时,争取在3~5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有2~3名以上本科毕业生。接下来,我市还将加强把乙肝疫苗免费接种由6岁扩大至15岁等工作;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同时为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和产后随访,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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