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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异地医疗五种类型采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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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针对读者询问的有关异地医疗政策规定。《人力保障周刊》连线市医保中心经办负责人,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政策规定进行了采访,记者对采访内容进行了整理,现将参保人普遍关心的问题摘要刊登如下,供大家参考。

  近期,针对读者询问的有关异地医疗政策规定。《人力保障周刊》连线市医保中心经办负责人,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政策规定进行了采访,记者对采访内容进行了整理,现将参保人普遍关心的问题摘要刊登如下,供大家参考。

  记者: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负责人:参保人因病需办理转诊手续转往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参保人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本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其次,参保人所患疾病受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第三,要转往的异地医院,须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且对所患疾病的诊疗水平高于青岛市三级甲等或市级专科医院诊疗水平。

  记者: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主要分哪几种类型?

  负责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或核准的,参保人在我市医保统筹区域之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主要有五种类型:异地转诊、异地急诊、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大学生回原籍治疗。

  记者:满足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应当如何办理异地转诊?

  负责人:参保人因病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异地转诊手续:

  首先,是由参保人或其亲属向本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提出申请,请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资格审批表》,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再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并由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其次,经办人携带《异地转诊资格审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认定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当场给予核准。

  记者:一次异地转诊核定的时效是多长?在有效时间内,可以办理第二次异地住院治疗吗?

  负责人:自异地转诊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一次转诊只能选择一所医院,办理一次住院治疗。超过6个月或第二次办理异地诊疗和住院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恶性肿瘤患者术后需继续放化疗的,在有效期内视同一次转诊。

  记者:异地转诊住院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与在青岛市住院相比有何不同?

  负责人: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比在青岛市同级医院住院低5个百分点。例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人员,在我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第一档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84%,而办理异地转诊在异地同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第一档报销比例为79%,以此类推。

  记者:未办理异地转诊的异地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负责人:参保人在未办理异地转诊的情况下,所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能报销。但符合异地转诊条件,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可在出院后60日内,携带病历等相关材料,书面详细说明未办转诊的原因,向市医保中心提出报销申请。市医保中心每月定期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其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报销比例比我市同级医院住院低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异地转诊未经核准,或未办理异地转诊,出院后60日内又未提出报销申请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记者:异地急诊报销有哪些条件和规定?

  负责人:参保人因公出差、探亲或外出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一是需要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的;或急诊观察连续留观时间在24小时以上(急诊抢救死亡者除外)。二是治疗医院原则上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符合上述两条,经市医保中心确认,其医疗费可纳入医保报销。不符合医保规定条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急诊住院只报销在一所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因转诊导致在两所以上医院发生医疗费的,报销时须提供因病情需要由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的转诊手续等材料,材料不全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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