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的李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2004年在新华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工作,期间公司给他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但是2006年他离职回到怀宁,今年想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却被告知因为户口原因不能办理。李先生犯难了,不知道对自己的医保情况如何处理。记者随即赶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采访。
据市医保中心计划稽核科的一位何姓工作人员介绍,不能给李先生办理续保的原因关键在于他的户口问题。因为医疗保险遵循的是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城镇职工在实行医疗保险之前不允许非本市户口人员办理,后来政策放宽,如果外地户口人员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办理医疗保险。
就李先生的情况来说,虽然李先生的户口是在怀宁县,但是之前他在新华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工作,所以可以给他办理医保,李先生这个时候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医保个人帐户。但是随后李先生离职,如果他在市区找到新的工作,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他可以办理医保的续保手续,不过离职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或领取失业救济金不超过6个月,否则将会按超时每天加收千分之一费用作为滞纳金。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根据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关于市本级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解释的通知》,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分两种,一种是由生产经营正常的用人单位集体参保,第二种是以个人身份参保。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必须具有安庆市户口。
他告诉记者,解决李先生的问题有三种办法,一是他将户口转为安庆市户口;二是他在市区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办理相关续保手续;三是李先生在怀宁县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
另据了解,今年关于医疗保险的一个新政策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一律按照5.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设立个人帐户),并按照市医保政策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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