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来自兰州市医保局的消息,从8月1日起兰州市将开始办理2010年至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兰州市82.4万城镇居民将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之内。
兰州市2010年至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11月30日;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兰州市对医保支付最高限额进行了上调,如果市民在今年参保,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2010年-2011年)内,其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调整为2.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年最高补助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调整为3.5万元,补助比例由原来的55%调整为60%,以上两项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5万元调整为6万元。另外,今年起参保居民将按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建立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费用由学校包干使用,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拨付给大中专院校医务所(室),专项用于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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