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是市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政府补助和保险待遇均有所提高,而根据以前年度参保情况看,总有一些老人、孩子因代缴人员遗忘而造成断保,所以市社保中心决定将201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延期至年底,请广大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1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老年居民20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330元/人·年,未成年居民75元/人·年。中小学生首次参保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已参保学生续保缴费的,需在已经办理缴费的交通银行卡上存足2012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所有在校学生均应填写《常州市市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回执》,交学校后统一返还市社保中心。
据了解,居民医保续保可优惠。对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且继续参保的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当年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中断参保缴费的,按重新参保处理,连续参保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恢复至重新参保当年的基准限额。详情可咨询常州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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