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准备要在单位参保的人员,我想了解一下沈阳2011年7月份调整后的企业缴费基数是多少?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提供2010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函》,从2011年7月起,调整我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将原执行的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57元,调整为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212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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