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福州市医保中心将按照2010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806元为标准,调整福州市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1日,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不得低于2030.35元,最高不超过8701.50元。自谋职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740.30元。
此外,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医疗保险费基数为2900.50元。退休人员一次性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48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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