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市民都拥有医保卡,医保卡解决了市民看病贵的难题。但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很困惑,不小心丢失医保卡,没来得及挂失就被盗用,损失由谁来负责赔偿呢?
日前,在河池某网络论坛上,一位名叫“一个人静静想”的网友发帖抱怨说,她是药店收银员。一天,有顾客丢失医保卡,还没来得及挂失,却发现卡在她上班的药店被盗用,于是该顾客向医保所投诉她,结果她被冤枉赔了钱。这位收银员自称,这种情况已遇到很多次了,最糟糕的是竟然有一顾客直接到店里,指责她盗用医保卡。
部分网友跟帖发表意见。有的网友同情她的遭遇;有的网友表示,医保卡就是自卡自用的,卡被盗用当然是收银员的错。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卡是自卡自用,不允许他卡消费。每张医保卡“刷”过后,在电脑上会显示卡主的相关信息和照片,以便核实持卡人身份。如果不是本人,医院或药店仍进行交易,后果应当由医院或药店负责。
笔者用朋友的医保卡在河池城区几家医保定点药房买药,询问店员是否可以用别人的医保卡结账。店员均表示只要出示卡,签上卡主姓名就可以买药。
市民李女士表示,签上卡主姓名就可用他人的卡消费,虽方便,但不是很安全。很多市民如果一同丢失医保卡和身份证,那么就很容易被盗用。另一市民杨先生认为,医保卡自卡自用虽安全,但不太方便。在日常生活中,持他人的卡消费很常见,比如生病出不了门,当然是家人持卡去买药。
部分市民建议,医保卡是否也可以像银行卡一样设置密码,这样既能方便人们,也比较安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