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最新版的
医保药品目录下月才开始实施,但针对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内容的调整规范已经做出。昨日,市人力
社保局公布,对新版目录中的三类中药进行调整规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北京市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将于下月正式实施。在其对社会发布后,根据各方反映,经组织核实,对其中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内容首次进行调整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再一次加大了医保目录的“容积”。
据悉,首次调整规范涉及三类中药,包括小儿肠胃康颗粒由“乙类”药品调整为“甲类”药品,即不用先行自付相应比例后再报销。同时报销限制内容由“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调整为“限儿童”;保妇康栓(泡沫剂)药品名称调整为“保妇康栓”;“止痛化癥胶囊(片)”药品名称调整为“止痛化癥胶囊(颗粒、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