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从9090元上调至10089元,下限由1818元上调至201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广州市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广州市每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
同时,广州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101元调至4541元。
另外,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由801.2元调至888.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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