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市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重大调整,主要涉及扩大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提高病种支付限额、调整病种待遇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限额等。
新的医保政策首次将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强迫症等精神类疾病纳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珠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笑天表示,如此细致地将多种精神类疾病纳入未成年人门诊医保范围,珠海此举在全省属领先,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少见。
另外,新的医保政策还有住院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取消门诊病种费用支付门槛等惠民措施。
门诊看心境障碍可报销
目前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共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
根据参保人不断变化的医疗需求,将原22种中额门诊病种调整为24种,新增强直性脊椎炎、癫痫等病种。高额门诊病种增加骨髓纤维化、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等3种病种。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特意增加结核病(活动型)、精神类疾病两种病种。
记者注意到,新纳入未成年人门诊医保范围的精神类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强迫症等。调整后的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中有32种病种,较原25种增加了7种;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中有13种病种,较原11种增加了2种。
与省门诊病种目录规定的21种病种及全国大部分城市10多种门诊病种相比,珠海市参保人在门诊病种上,将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
珠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笑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珠海此次调整医保政策之所以将多类精神型疾病纳入未成年人门诊医保范围,主要是因为这类疾病群众治疗周期长、费用较高。
此次调整之前,珠海市劳动保障局特意请了医学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参与评估的医学专家们一致认为由于学习压力的增大、生活环境的紧张以及家长对独生子女过分溺爱等多种原因引发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发生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等精神型疾病,因此建议作为未成人医保门诊新增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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