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明起实施
从明天开始,广州市全体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看普通门诊可以报销了。参加医保的城镇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工都将享受每人每月最高300元的报销额度,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报销药费和诊疗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可以报销药费。根据《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参保人必须选定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选定医院”),其中1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另1家为其他医疗机构(二、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但是,专科疾病普通门急诊不受选点限制。
参保手续
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
参保人应如何办理门诊统筹参保缴费手续呢?按政策规定,参保人无需另行办理缴费手续。社会保险系统自动为符合规定范围的人员办理登记、自动划扣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拨转医保费。
【特别提醒】
筹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有相应调整。
例一:在职职工35岁,参保缴费基数为3000元,则个人医疗账户净注资数为:
个人医疗账户注资额-划扣普通门诊统筹费
=3000×2%+3000×1%-3000×1%
=90-30
=60元
例二:2008社保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80元,则2009社保年度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净注资额为:
个人医疗账户注资额-划扣普通门诊统筹费
=3780×5.1%-3780×1%
=192.78-37.80
=154.98元
【政策详解】
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时间上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同步。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同时停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在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内,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也暂时没有,需在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自付部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医院选点
专科普通门急诊不受选点限制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可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就医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选定医院”),其中一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另一家为其他医疗机构(二、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俗称“一大一小”。但是,因为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口腔疾病、传染性疾病和眼科疾病等专科疾病,到指定专科医疗机构的普通门急诊,不受选点限制。
【特别提醒】
(1)选点确认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如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的,参保人可以持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证明资料、医疗保险卡、带《登记卡》的病历本,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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