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类人员可一次性补缴医保个人负担比例大幅降低
从现在起,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可以一次性补足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参照本市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些补缴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可大幅提高,个人负担比例也将大幅降低。
市人社局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此前,只有在本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人员,才能享受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否则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而现在,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有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即使不是有关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也可在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保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据有关统计,一个人一生的医疗费用中,退休以后的医疗费用占到70%,死前两年的医疗费用占到50%,因此,退休后更需要医疗保障。今后,我市老年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他们担心患大病后高额医疗费的后顾之忧也可以解除了。据了解,全国其他城市还没有出台类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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