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医改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陆续公布,各地的医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广州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在此项工程中走在了前列。8月1日,广州为外来工量身定做的医保新政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广州在制度上正式实现全民医保。
广州病有所医率先跨入全民医保的时代
“病者有其医”,这是继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之后,广州社保体系在框架内的又一次自我完善。至此,广州的社保政策不再有“被遗忘的角落”。广州市劳动社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社保已经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正在向人员上的全覆盖全力迈进,到2011年,广州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进入全民医保时代的广州,城镇职工有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城镇居民有居民医保,农民有合作医疗,外来从业人员有外来从业人员医保。享有全民养老的广州城镇职工、城市老年居民、农转居人员、被征地农民、农场原住民等“三类”人员、农村人口都能领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广州市劳动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花钱的就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据悉,“补充17条”一次拍板敲定102亿元财政支出,其中65亿元用于社会保障。
广州全民医保进程展望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于2008年6月1日启动实施,并在2009年7月1日得到调整。调整范围包括:提高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政府资助标准;增加非从业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实现本市普通门诊待遇“全覆盖”;解决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和管理问题;优化了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实现便民的“家门口”服务;调整入托儿童和部分在校学生享受医保待遇的起始时间等。
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范围,并从2009年8月1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该办法将有效地减轻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惠及人数将达到260万人以上,统筹金增加支出约17亿元/年。
外来工医保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缴交医保费的负担降低70%以上。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不需缴费,可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诊等医保待遇,医保每年最高支付限额高达29.5万元。该通知实施后,将惠及外来从业人员约50万人。
农转居人员纳入医保体系。新政于2008年9月29日实施,本市7万多老年农转居人员基本参保,就业年龄的农转居人员分别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资助部分资金参加灵活就业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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