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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城镇个体工商户尽快确认201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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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出台,柳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须尽快到柳州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确认201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6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

  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出台,柳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须尽快到柳州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确认201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6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

  根据《关于统一使用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178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为60%、70%、80%、90%、100%五档核定,作为2012年度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缴费基数。从即日起,柳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可到社会保险稽核中心稽核大厅(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13楼),自愿选择确认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作为2012年度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从7月起,社保系统将按照新的缴费基数生成数据。未按时确认社保缴费基数的,将确定一定比例来确认缴费基数,不能再自行选择档次。

  与此同时,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书面稽核工作将于5月31日结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须抓紧时间前往办理。今年新增加一个工作环节,6月25日前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和现场拷盘形式,将生成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如有异议或更改可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其2012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信息系统在稽核结束后按一定比例确定上调,并视同为该单位的申报数,过后不再受理申报。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将对未按时申报稽核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用人单位进行实地稽核。未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导致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后果由用人单位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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