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衡水市人社局获悉,市直医保门诊慢性病精细化管理改革即将启动。
近年来,随着慢性病患者逐年增多,手工审核费用的延迟性与参保职工医疗费用垫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使市直参保职工中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得以及时报销,费用结算方式将由原来的到医保中心报销,改为在定点单位直接划卡结算。
按照工作安排,2012年度《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年检时间提前到4月。2012年度以前核准为慢性病的患者,其专用证4月完成年检。
自7月1日起,所有慢性病患者选择一家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依照专家组审定形成的最终处方购药。
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4月至5月发生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费用暂缓报销,各单位于7月将本单位慢性病患者6月30日之前的医疗费用,一次性统一上报市医保中心报销。(文章来源: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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