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兜底”报销今年将设起付标准
今年,医保“兜底”报销将设起付标准。昨日,在网络政务咨询会上,医疗保险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代表委员关心
医保报销制度
不少代表关心今年将建立的医保“兜底”报销制度,纷纷询问有关在正常住院报销之后,对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职工再给予二次报销的具体规定。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目前的设想是先设定一个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再设定报销比例。年底将根据当年医保基金的盈余,确定具体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转移
尚需统一政策
统计显示,参保人员在北京市三级医院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用近1.8万元,其中75%左右的费用可由医保报销,余下的15%左右需自负,10%左右属于自费项目。而对于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城镇居民以及农民工的医保关系已经可以办理“国内漫游”,但职工的医保转移尚需等待人力社保部出台统一的操作细则,方可办理。
据悉,由于居民及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只是“保当期、不保退休”,所以办理转移时只需在社保经办机构开立参加证明即可;而职工医保,因为涉及到退休后,满足缴费年限即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程序很是复杂,尚需慎重研究。
■个人选定定点医院
可到参保单位随时调换
此外,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个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已经突破了“一年可换一次”的次数限制,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参保单位随时调换。对于轮流住在儿女家的老人,可分别在儿女家就近选择两家社区医院,方便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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