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医保5月降低缴费基数
1月27日上午,淮南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同意调整涉及扩大职工医保参保覆盖面、降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等方面内容,调整后的实施办法5月1日起执行。
会议指出,此次淮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完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需要。会议还同意调整该市社居委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淮南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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