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
1.已领取《南京市民卡》的参保人员,补助资金直接支付至本人的《南京市民卡》银行账户(工商银行或南京银行)。已开通《南京市民卡》银行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可凭《南京市民卡》至卡面标注的银行网点领取补助资金;未开通《南京市民卡》银行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南京市民卡》至卡面标注银行的网点柜面开通银行账户功能;由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尚未领取《南京市民卡》的参保人员(含终止保险人员、暂时中止保险人员以及死亡人员),补助资金汇入原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发放工作。
3.尚未领取《南京市民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助资金汇入其南京银行社保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可凭南京银行社保缴费卡(即《南京银行梅花卡》),至南京银行各网点领取补助资金。
4.以下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以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至南京市医保中心二楼财务服务窗口办理补助资金申领手续;由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1)尚未领取《南京市民卡》,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无单位的终止保险人员、暂时中止保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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