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审计局针对社保资金审计涉及资金范围广、部门单位多、实施时间紧、审计任务重的现状,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治理与审理效率,专门制定了《南京市2012年社保资金审计项目审理督察办法》,组织审理人员深入社保资金审计现场,前移审理关口,试行“跟踪审理”,取得积极成效。
该局审理人员深入审计现场,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开展现场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实施方案中的审计重点与内容是否实施,指导审计人员按照新准则要求获取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规范审计底稿、取证单的编制;二是审查审计程序的合法性,对审计实施中事实认定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规不当等问题,督导审计组及时纠正;三是提供现场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咨询,向审计人员讲解适用新准则的注意要点,详细解答审计人员在运用新准则中的应对措施及质量控制方面的疑惑。(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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