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候鸟”老人医保可以选择住地医院
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的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到海南、云南等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城市过冬,还有的干脆就“飞出”北京,在外地置办房产,安度晚年;而在一部分本市老人流出的同时,还有不少外地老人源源不断地涌入北京,投奔儿女。
老人们在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越来越大,那么这些“候鸟”老人的医保问题如何解决?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了解到,这些“候鸟”老人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办法,在当地选择定点医院,然后回原居住地报销。
“候鸟”老人可选两家县级以上定点医院
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本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老人在北京参加了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到其他城市生活的话,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所办理一个异地安置手续,在外地选择两家县级以上的定点医院,在北京选择一家定点医院。
在外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北京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在北京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而那些来京投靠儿女、亲友的进京老人,他们的医保政策也与那些离京老人类似,可以在北京选择定点医院,将来回外地报销。但是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老人,要注意当地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以便在看病时提醒大夫调整所开药品,减少个人负担。
出差生病报销
须选县级以上医院
除了长期定居异地的老年人,那些因为经常出差而在各地之间奔波的年轻人如果在外地突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但是他们必须选择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才可以报销,在乡级或者小诊所就医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另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