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居民住院医保保险费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
昨天下午,南海区2011年度医保工作大会召开,会上除总结去年的医保基本情况外,介绍了最新的医保政策。《关于南海区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下月起开始实施。与南海原实施的居民住院医保政策相比,主要在参保、筹资、待遇、结算办法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变化。
住院医保保险费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
据悉,南海上一个社保年度保险费的标准是每人每年330元,2011年度将增加160元,也就是说今年居民住院医保的保险费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区、镇(街)两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补助比例由原来50%提高到60%,区、镇(街)各补助比例为30%。
“按这个标准,今年全年度两级财政负担22050万元,区、镇(街)各负担11025万元,区、镇(街)两级财政负担比去年增加9675万元。”南海人社局副局长陈宏泽表示,对个人缴费来讲,原来330元的50%,是165元,现为490元的40%,是196元,每年每人增加31元。
至于待遇方面的调整,首先是提高了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从75%上升到85%,二级医院从65%上升到70%,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维持在50%不变;其次是提高了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0万元调整为按佛山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即16万,比上一社保年度增加6万元。
基础型居民门诊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会议还对新社保年度居民门诊政策进行解读,为了让参保居民获得更好的门诊医疗质量,区政府决定今年居民住院医保的参保人统一参加提高型居民门诊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已设立个人账户的也统一参加提高型门诊医保,没有设立个人账户的统一参加基础型门诊医保,2011年度提高型居民门诊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不变,基础型居民门诊医保由2010年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南海居民门诊医保实施两年多了,虽然大大减轻了患病居民的经济负担,但对于一些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居民,仍然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因此政府决定加大投入,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筹资,每年补助5000万元,个人不缴费,建立南海区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预计惠及受益居民4万多人。”
另外,经过测算确定,南海区参保人患病率最高的五个病种,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患有五种疾病之一或以上的,每个居民一个社保年度最多可获10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