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认为此举符合国家规定,不少受访市民认为增加了参保人负担
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用自己缴费就能享受医保,但按照深圳最近出台的医保新规(修订稿),今后不少退休人员还要自己掏钱交医保到一定年限,其中最长的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停止缴费。
不少市民对医保新规提出异议,认为缴费年限太长,增加了参保人负担。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次深圳出台医保新规,是为了适应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需要。
不满年限自己缴费参保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网站5月4日公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办法修订稿第13条关于退休人员缴费的规定,首次将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打破了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无需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的规定。
办法修订稿规定,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参加医保且在本市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年限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201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欠款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继续缴费的,可选择参加综合医保或统筹医保,前者由其个人按其退休金的11.5%的标准按月缴费,后者由其个人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6%的标准按月缴费(2012年深圳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平均数为389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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