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五”提出的社会保障卡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为方便人民群众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促进金融服务民生,2011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决定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金融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是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IC卡,卡片介质为接触式芯片卡,芯片中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金融功能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其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逐步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医疗费用的支付与返还等业务,以及查询本人社保相关信息,都集成到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办理。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是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中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有效应用。其具有以下功能:
(一)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社保应用
1、身份凭证。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以社会保障卡为入口,持卡人可以登录网站及触摸屏上查询相关信息,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
3、医疗费用结算。凭卡实现在本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二)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金融功能的社保应用
1、社会保险费缴纳。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等。
2、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医疗费用等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3、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包括个人自付部分结算时个人账户不足额时的费用结算、个人自费部分结算)。
此外,根据IC卡发行银行与商户协商情况,还可推出基于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增值服务功能,如持卡人在药店、医疗机构等和社保应用有关的商户消费时,持卡可享受特别优惠,或者具备商户积分功能。
目前,在我国重庆、天津、贵州、福建等地发行了符合标准的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金融IC卡,江苏、山东等地发行的社会保障功能的金融IC卡,仍以社会保障芯片+磁条的方式实现。相信在各部门的努力下,不久的将来,能够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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