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落实人大意见出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障工作时提出的“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农民养老保险新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建议,将“启动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参保率达60%以上”列入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了《西湖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这是该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出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新政”。
该政策办法对参保对象和范围、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助标准、缴费方法、参保办理程序、参保待遇、社会保险险种转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该政策办法最大的“亮点”是,除了市文件规定的参保补贴和区里对年龄偏大的农村居民增加的一次性缴费参保补贴之外,对困难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再增加一定的参保补贴(救助);养老金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依法继承(包括财政补贴部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总额(含财政补贴划入部分)可折算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抵充为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部分等。由于该政策对农民参保有较强的吸引力,截至8月底,全区农村居民已有15478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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