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激发新活力
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民政部门管理的是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单元,通过加强基层民主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城乡社区建设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提供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城市深入开展了“和谐社区”建设,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明显提高。建成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展示中心,成为向全国展示社区建设历史和成就的窗口。率先建立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制度框架,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布局不断优化,建成了一大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基础平台的支撑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2011年,全省已建成乡镇社区服务中心87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63个,分别占总数的91%、93%;村级社区服务中心16032个,辐射20900个村。96%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率先全国制定了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社区管理服务内容不断创新拓展。
扎实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切实加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项机制建设,促进城乡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围绕民主选举要求,精心筹备,加强指导,顺利实施了第八、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效促进了村委会班子结构调优、人员配强、素质提升。新修订了《浙江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围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稳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三个三”,有效治理“难点村”232个,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决策五步法”等一系列创新做法,不断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有效维护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
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扎实推进行业协会改革、社会组织评估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底,全省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达到近3万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约3.5万个。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编制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全省已有4634人通过全国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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