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7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市区城镇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财政补助同时上调。
城镇居民医保
财政补助增加50元
据介绍,从7月1日起,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从去年的4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财政补助也同时上调,比去年增加了50元。
具体筹资标准为:一般居民(含老年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增加为250元,个人每年只需缴纳250元;针对特困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从320元增至370元,个人只需交纳130元,比去年增加了10元。
据介绍,为了引导居民首诊和小病进社区,泰州市针对不同层次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也不同。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为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转泰州市以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为60%。
个人缴费增加30元
9月1日起,市区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调整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5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0元。
据介绍,去年起,泰州市就不断调高调优市区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上调为250元,少儿学生个人缴费仅从30元调整为60元。
此外,泰州市还建立了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制度。即每年从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当年统筹基金结余部分提取一定资金,对患重病、大病少儿学生进行二次补偿。
少儿学生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当年度在最高报销限额范围内,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甲、乙类管理规定(不含医用材料超过限额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参保少儿学生,都可以享受二次补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从系统直接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学校通知本人。(祁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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