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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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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其中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转移等都做了规定,以下就针对新社会保险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并做了详细的解答。

  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其中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转移等都做了规定,以下就针对新社会保险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并做了详细的解答。

  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答:《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2.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

  答: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的义务。

  3.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行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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