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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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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今年11月1日起,湘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前两年大幅提高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调整,将再次提高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一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非从业居民6万元和学生儿童8万元统一调整为9万元;二是提高了住院待遇水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上调10个百分点,分别达60%、70%;

  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出台了一项新的惠民医保政策,再次提高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为进一步减轻居民个人医疗负担,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1月1日起,湘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前两年大幅提高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调整,将再次提高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一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非从业居民6万元和学生儿童8万元统一调整为9万元;二是提高了住院待遇水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上调10个百分点,分别达60%、70%;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调5个百分点,分别达75%、80%。(来源: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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