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居民基本医保本月起可申请
佛山日报讯2012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月起可以申报了!昨日,记者在高明区社保部门了解到,该区各镇街居民或符合条件参保的人员本月20日前,可到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该区户籍居民有政府补贴,个人只需每人缴纳160元,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参保没有政府补贴,每人缴纳410元。参保后,可按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45%的比例进行看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00元/年,还可以享受特定门诊特定病种的限额报销。
高明区社保部门介绍,今年的相关政策和去年一致,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在高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原参加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家属医疗(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及现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学龄前或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并在外地(含港、澳、台)已入户的子女。
户籍居民可以在6月20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其他人员可到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记者邱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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