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是怎么确定的?
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前,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按规定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按国家规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而最高支付限额就是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也不是由统筹基金全部负担,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方法解决。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文章来源: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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