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社保卡将正式开始使用。市社保局信息中心提醒市民:还未采集社保卡信息的市民,应尽快采集信息。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2012年工作安排,第三季度将进入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阶段。我市社会保障卡首先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开始应用,持卡人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随着业务的不断完善和逐步推进,将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
按照国家“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社保卡相比医保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卡内信息更安全,而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发行;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相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市社保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因制发社会保障卡需要一定时间,未采集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及医保卡尽快到固定采集点采集个人信息,以免影响在医保及其它领域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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