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居民医保无卡可办临时卡就医
居民医保今年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包括门诊统筹,统筹基金支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等等,居民医保的这些新政策与每位参保居民息息相关。昨日上午,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关秀杰和综合科副科长徐滔做客本报互动吧,为读者答疑解惑。
未发卡可办临时卡就医
据介绍,由于医保卡是政府免费提供给参保人,第一批卡已制完并发给参保居民,第二批卡正处于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还没有完成,导致目前一些参保居民没有医保卡。另外,还存在个别参保居民由于参保时信息有误的情况,更改信息耽误一段时间,所以,也在等第二批制卡。但是,只要居民参保就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参保居民需要住院时,居民医保中心免费为其办理临时卡就医。临时卡看完病后由医院收回,参保居民再次住院时,需要再次办理临时卡就医。
办临时卡带好相关手续
没有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就医时,需办理临时卡。持本人身份证、一张3.3厘米近期彩色照片、住院押金小票或住院通知单到鞍山市社会保险局(铁西劳动大厦三楼居民医保中心)免费办理医疗临时卡,办理电话:0412-8520478。参保人医保卡丢失,可持户口簿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及一张近期彩色照片到鞍山市社会保险局(铁西劳动大厦三楼)医保卡制卡处补办医保卡。
住院如何报销先看仔细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成年人和老年居民为80%、75%、70%,未成年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为85%、80%、75%。但报销时,需要扣除起付标准和自费用药,同时,药品分为甲、乙、丙三类药品,患者住院使用甲类药品时,可直接按三、二、一级医疗机构的相关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使用乙类药品时,需先扣除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然后余下的再按照三、二、一级医疗机构的相关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丙类药品完全自费。如果使用大型医疗器械进行检查,需先扣除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然后余下的再按照三、二、一级医疗机构的相关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学生保险年度统一调整
为了规范居民医保管理,并参照省内其它城市的做法(学生和居民参保年度全部按自然年度计算),今年将参保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保险年度统一调整成为自然年度。对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现行保险年度调整为:201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基金支付最高限额6万元;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基金支付最高限额6万元,个人共缴纳一个保险年度医疗保险费用,从2012年起,参保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保险年度全部按自然年度计算。高校学生保险年度为入校当年的9月1日开始至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个人缴纳四个保险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享受五个保险年度医疗待遇。
门诊统筹费用即时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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