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门诊补偿都包括什么?乡级门诊统筹和家庭账户并存的地区该如何管理?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该如何管理?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发出通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通知中明确规定,新农合门诊补偿包括家庭账户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和一般诊疗费补偿。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补偿,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基金分配与家庭账户基金结余状况,对参合患者的门诊就医费用给予合理补偿,并做好不同补偿模式之间的衔接。一般诊疗费政策属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后,通过参合人员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补偿渠道之一。一般诊疗费补偿从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实行"总额预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政策。无论参合患者的家庭账户有无余额,一般诊疗费补偿均从预算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门诊统筹基金(一般诊疗费包干资金)中支付,不得从参合患者家庭账户余额中扣减。
实行乡级门诊统筹加家庭账户模式的地区,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除一般诊疗费、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外,其他费用应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的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一般诊疗费补偿继续从预算给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包干资金中支付,其他费用由参合人员自己支付。
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门诊统筹的地区,一般诊疗费、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参合患者家庭账户若有余额,按实行乡级门诊统筹加家庭账户模式的地区的补偿方式执行,直至其家庭账户扣减为零后,普通门诊费用按门诊统筹规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通知中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新农合门诊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参合人员充分合理地利用门诊服务;要加大对新农合经办人员相关政策的指导和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家庭账户、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补偿的具体操作办法,规范报销审核程序;要完善新农合门诊补偿的相关信息系统,健全补偿登记制度,加强监督和运行分析,及时纠正和处理不规范服务行为,遏制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新农合门诊补偿政策的有效落实。(文章来源:医药卫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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