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盘锦为异地安置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代办窗口办理
以往,沈阳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如果在盘锦异地就医,报销需要往返于沈阳与盘锦之间,时间无形中便被延长。从6月1日起,这样繁杂的报销程序将变得便捷。6月12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今后在沈阳市医保局选择盘锦市为异地安置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终结后,可在盘锦代办窗口直接办理相关结算报销手续。
去年年底,沈阳市与海南省成功实现了异地联网就医结算,这次,盘锦市又被选为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城市。沈阳市医保局介绍,没有实现异地联网就医前,由于手续繁琐,有时参保者需要在沈阳、盘锦之间往返多次,无形中导致报销的时间延长,增加了参保职工经济上的负担和精神上的压力。
现在,凡在沈阳市医保局选择盘锦市为异地安置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终结后,本人或代办人可携带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单、病历、身份证、本人盛京银行卡等材料到人保健康盘锦中心支公司代办窗口直接办理相关结算报销手续,无需再返回沈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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