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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保自付中医诊疗费将降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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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将于近期实施的新规给医保参保人员带来了好消息:医保参保人员在市级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住院,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中医类药品及诊疗费用的自付比例部分,有望由各统筹基金再支付20%,这也就意味着自付比例部分将降两成。

  昆明将于近期实施的新规给医保参保人员带来了好消息:医保参保人员在市级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住院,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中医类药品及诊疗费用的自付比例部分,有望由各统筹基金再支付20%,这也就意味着自付比例部分将降两成。

  昆明市卫生局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新规,降低参保人员自付中医类药品及诊疗费用的比例。新规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并对参保患者在定点综合医院及定点中医医院住院费用中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等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不作限制。

  对于经常购买中医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市民来说,新规的出台,也让他们享受到了实惠——中医医疗机构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既有利于各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推广院内中药制剂,又降低了市民的购药费用。更为重要的是,昆明将先行开展试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市级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住院,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中医类药品及诊疗费用的自付比例部分将降两成。(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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