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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沈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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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起,沈阳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2012年7月起,沈阳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将原执行的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212元,调整为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15元。

  7月起沈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

  7月起,沈阳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2012年7月起,沈阳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将原执行的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212元,调整为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15元。

  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可于6月20日开始至7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yyb.gov.cn),请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网上核定通知进行核定。

  如果您在医保缴费、医保政策方面有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2333,也可拨打沈阳市医保政策咨询热线6216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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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入1500元,企业多缴40.24元,个人多缴6元多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一些缴费基数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单位和部分参保职工。

  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包含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如果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则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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