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每月最少缴费32.9元,灵活就业者每月缴148.08元可享医保
随着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32906元)的公布,我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月将全面提标,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也将出现变化。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由1479.4提高至1645.3元,上限由7397.01元提高至8226.5元。个人每月至少须缴费32.9元,最高缴费164.53元;比起去年,月缴费最低额度调高16.59元,而普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须缴费148.08元。
据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实行统一筹资比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300%。低于60%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超过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由此确定,我省2012年度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906÷12×60%=1645.3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32906÷12×300%=8226.5元。据此,全省单位本年度最低缴费为32906÷12×60%×6%=98.72元,最高缴费32906÷12×300%×6%=269.23元。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及相关规定,单位缴费标准提标,个人缴费标准也将提高,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全省职工个人缴费也将上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若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个人每月要缴费32.9元(32906÷12×2%×60%=32.9元),较之前以全省2011年度在岗平均货币工资29588元为标准最低缴费多缴3.31元。若以最高缴费基数缴纳,个人每月要缴费164.53元(32906÷12×2%×300%=164.53元),较之前多缴16.59元。此外,全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参保享受同等待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由本人按全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5.4%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普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须缴费148.08元(32906÷12×5.4%=148.08元)。较之前的缴费标准133.14每月多缴14.94元。(文章来源:和讯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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