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享受医保待遇
问:您好:我小孩今年9月份从外地转入南翔小学读2年级,今年12月15日申报了上海户口(子女投靠)。我于12月20日为孩子办理了居民医保,并缴费。现在孩子的学籍卡已经申请,还没有办理下来。我想咨询的是:从明年1月1日,孩子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但没有学籍卡(医保卡),该如何就医呢?发生的相关费用该如何报销?请相关老师给予解答
答:您好,若您孩子已参加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若在其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费用,先个人承担自负段300元(年度累计),超出部分,一级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65%、二级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55%、三级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就医时,持社(医)保卡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在医院直接持卡结算即可当场享受相应待遇,无需事后报销。另外,若尚未领取社保卡情况下,若需领取医保卡,可在医保帐户开通后,携带孩子身份证(未达到领取身份证年龄的少儿可携带户口簿)、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领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各街道医保服务点可代办医保卡业务,需三个工作日办结)。具体情况,您可在居保帐户开通后提供您孩子的详细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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