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享最高医保,“金饭碗”为何再镶钻?
最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搞到沸沸扬扬:在已经明确综合、统筹和绑定三种医疗保险形式外,修订稿又另行规定“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进一步强化和保障了公务员群体的医疗需要。公务员群体已经得到最高等级,即综合式医疗保险,还要单独附加特供保。
连着这个新闻,广州也爆出的“公务员14亿公费医疗”说:公务员公费医疗一年预算超过全市农民医保总额。这样的对比,当然也更容易触动人们的不公平感。公务员本身拿着纳税人提供的最优厚的薪酬,交最少的社保还将收获普通职工三倍的退休金,凭什么再享受最优厚的医疗待遇呢?难道说公务员身娇肉贵,得病便是“贵恙”,财政就要巨额买单?当然世上并无绝对的公平,只能追求一种“说得过去的公平”。简单来说:就是社会的任何一个阶层,都应该有相对医疗保障!公务员本身享有着职业的稳定性,更在收入待遇上较好的背景下,医保政策再次对这一群体给予极大的倾斜力度,显然需要给公众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对于医保政策而言,的确不是简单的一碗水端平,但如何在医保政策上体现对社会公平公正的关照,既给予全体民众基本的保障,又给予相对弱势的群体更多的优惠与关照,这就考验政府在政策层面的决策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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