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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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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整合成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杭州主城区完全接轨。整合后我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3项制度组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即“2+1”模式。

  萧山区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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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萧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2012年我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何新变化?

  答: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整合成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杭州主城区完全接轨。整合后我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3项制度组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即“2+1”模式。

  二、我区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多少?

  答: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置一档和二档筹资标准,其中一档筹资标准对应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二档筹资标准对应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具体是:一档筹资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0元,由个人缴纳400元、区财政补贴800元;少年儿童每人每年400元,由个人缴纳150元、区财政补助250元。二档筹资标准为,萧山区户籍及人户分离人员每人每年800元,由个人缴纳200元,各级财政补贴600元;非本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800元,不享受财政补助。

  三、哪些人员免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个人出资部分?

  答:萧山户籍孤儿、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抚恤优待对象、残疾人免缴保费个人出资部分。

  四、如何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一)本区户籍参保对象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二)“人户分离”人员,凭结婚证、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到配偶户主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按本区户籍参保对象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三)非本区少年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凭户口簿、当地计生部门证明、学校就读证明、父母一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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