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计算缴费年限,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医疗费用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一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不设立6个月的免责期;超过一个月参保缴费的,视同首次参保,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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