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浙江,再一次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昨天,记者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继去年7月1日后,再次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该项标准提高至80元。
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6元调整为80元。
截至2011年底,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有1312万人参保缴费,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585万人领取了养老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逐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从制度实施时的60元,通过两次调整提高到现在的80元。同时,各地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在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的市县已达到140元。(来源:钱江晚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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