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国务院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称《纲要》),《纲要》指出,医保统筹年限将实现全国互认,这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社部门获悉,目前广州、深圳已先于《纲要》,实现了异地医保缴费年限的合并和确认。
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广州已提前实现《纲要》提出的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目前广州医保的实际操作中,广州医保接纳其他统筹区医保参保人的转入,缴费年限也可合并计算,同时广州的医保也可以转出到其他地区,具体要看当地的医保部门愿不愿意接收。
而深圳市人社局2010年已下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转入深圳市须知》,记者了解到,从异地转出的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最后一个月与在深圳有效医疗保险关系的第一个月有“三个月时效”。在三个月时效内的,申请人的两地医保参保年限合并计算,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重新计算有效连续参保年限。但超过三个月时效的,按照规定,申请人的两地医保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连续参保年限。如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入,但其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连续参保年限。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处于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阶段,到2015年预计广东老年人口将达到128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近14%,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84万人。老龄化高峰时代的来临和众多老人跟随子女异地养老,使得异地医保缴费年限亟需互通。(文章来源:理财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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