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年度是怎么确定?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而不是从每年1月到当年的年底。跨年度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须加征利息。
来看一个例子。张先生2011年12月份申报2011年1月—12月的养老保险费,其中1月—6月为跨年度缴纳,缴费基数为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须加征利息;7月—12月为正常年度缴纳,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您可以按月、按季、按年预缴预缴养老保险,到期之后,本人拿着《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到原个人办理参保部门再次申报,续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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