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于6月27日开始,为确保结息工作顺利进行,从6月27日至7月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申请。其间,公积金贷款业务照常受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即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开始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标准分为两类,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011年6月30日以前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则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来源: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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