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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镇居民医保 今年将可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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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徽省今年首次执行医保二次报销,凡是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且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可由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享受二次报销待遇的参保人员名单及报销金额,进行二次报销。

  2012年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于7月1日启动,今年合肥市市区预计有73万居民参保。另外,备受患者关注的享受二次报销待遇人员名单及报销金额将于12月公布。

  参保登记下月开始

  据介绍,普通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1994年9月30日后出生)、A证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30元;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

  新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和一寸彩照1张(学龄前儿童不需提供),既往已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办理。A证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来源:安徽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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